本文不包含任何专业意见,不保证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假想小故事中人名地名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需税务意见请咨询会计师。

准移民税务陷阱

移民后,国内的公司怎么办?

“ A corporation can accumulate its earnings for a possible expansion or other bona fide business reasons. However, if a corporation allows earnings to accumulate beyond the reasonable needs of the business, it may be subject to an accumulated earnings tax of 20%.”

Publication 542 (01/2024), Corporations
点击查看国税局官网对此的说明

无论您是准备移民美国还是已经移民,如果您在中国有自己的公司,都可能需要考虑GILTI的影响。

GILTI,全称“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lobal Intangible Low-Taxed Income),作为TCJA税改的一部分,本意是防止美国公司将无形资产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来达到延迟交税的目的,主要针对跨国企业。 然而,这不仅仅适用于大型跨国公司,也可能影响到那些移民美国后仍然拥有或控制国内公司的人。

对于大部分C类型公司的运营情况来说,个人的收入和其持股公司的收入是分开的,只有在分红的情况下,个人层面才会产生收入。美国之外的公司在美国通常情况下也会被默认是C类型公司。


聪明的朋友就会想到了,自己国内的公司挣了钱不分红,是不是就不用在美国交税了。还是那句话,普通人拍拍脑门就能想出来的方法,国税局早就想到了。

首先,即使是美国的公司,也不能随意不分红。大于合理商业用途的资本积累会被处以20%的积累利润税(Accumulated Earnings Tax) 。资本积累是否合理的具体判断比较繁琐,此处就不展开了。

然而对于您持有的受控外国公司(CFC),即使您的资本积累具备完全合理的商业用途,也有可能因GILTI被视作您当年的个人收入。GILTI的计算公式是:


净CFC测试收入 - 净视作有形收入回报(DTIR)

这两个金额具体的定义和细则比较复杂,但通俗地讲,这个数字通常情况下接近海外收入减去海外有形资产的10%。 如果您在中国的公司是生产型企业,通常设备、车间等设施价值很高,也许不太会被GILTI所影响。但如果您的企业的是服务型企业、有形资产很少(如主要依靠设计师团队) 可能您大部分所有的收入都会被视作GILTI。

假想案例:熬过绿卡排期竟会阻拦业务扩张?

老张是一名资深牙医,在中国自己经营一间牙科诊所。漫长的排期后,老张终于拿到了移民签证,前往美国申请绿卡。牙科诊所的管理虽交给自己信任的下属,老张仍维持了大股东的身份。次年,诊所盈利有所增加,下属表示应当借机扩张诊所规模并以低成本雇佣更多刚毕业的牙医。然而,老张发现由于自己的诊所除了不太值钱的桌椅板凳、消毒设备和几台电脑,几乎没有多少符合QBAI定义的资产,利润主要依靠压榨刚刚从医学院毕业的新医生。老张的诊所的绝大部分利润都属于GILTI。无奈之下,老张选择发放分红并缩水了扩张计划以减少GILTI造成的额外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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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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