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赠出的礼物或收到的外国赠与
独立赠与税申报服务,适用于需要申报Form 709(赠与税申报表)或Form 3520(外国赠与申报)但不需要完整所得税申报的客户。
赠与税可在诉讼时效内的任何税务年度申报
不确定需要哪项服务?回答几个简单问题即可确定。
超过年度免税额的赠与申报 - 适用于向他人赠送超过$18,000的礼物
收到超过$100,000的外国赠与申报 - 来自海外个人或实体的赠与
同时需要申报赠与和收到外国赠与 - 节省$40
Form 709是美国赠与(及隔代转让)税申报表。用于申报您给予他人的超过年度免税额的赠与。
年度赠与免税额(2025年)
您每年可以向每人赠送最多$19,000而无需申报Form 709。此限额适用于每位受赠人单独计算。
Form 3520是用于申报与外国信托交易及收到特定外国赠与的年度申报表。美国人必须申报从外国个人或实体收到的大额赠与。
申报门槛
如果您在税务年度内从外国个人或实体收到超过$100,000的赠与,必须申报Form 3520。
重要提示:合并计算规则
来自关联来源的赠与在计算$100,000门槛时必须合并计算。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