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包含任何专业意见,不保证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假想小故事中人名地名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需税务意见请咨询会计师。

加密货币栏目第二期

加密货币税基新规与安全港湾:以前的1099可能都是错的?

“Section 1.1012-1(h) and (j) of the 2024 final regulations will apply to all acquisitions and dispositions of digital assets on or after January 1, 2025. ”

2024年12月31日前,交易加密货币的纳税人通常使用通用法/跨钱包法(Universal/Multi-wallet Method)计算加密货币的税基(tax basis)。例如,小明两年前先在钱包1中购买2个比特币,后在钱包2中购买3个比特币。在出售钱包2中的2个比特币时,小明出于简便,根据先进先出(FIFO)的规则可认定出售的2个比特币是来自钱包1的。


首先,如果您和小明一样两年前购买了比特币且现在还持有,恭喜您的净值大幅增加! 然而,对于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在2025年1月1日后,将不再被允许跨越钱包进行税基及资本利得/亏损的计算。


如果小明没有做任何税务规划,2025年1月1日后小明在钱包1中的税基将被视作0(已全部出售),当出售钱包1中的比特币时,整笔出售金额都将被视作资本利得。


Rev Proc 2024-28中为纳税人提供了安全港湾,......

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些喘息的时间以便在下个税务年度做到合规。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便是税基分配。

如果小明在2025年1月1日前利用安全港湾规则对已有的钱包进行税基分配(Cost basis allocation),则可以将未使用的税基合理分配至受影响的钱包,且不会因此收到惩罚。例如,小明根据指定单位分配法(Specific unit allocation) 将钱包2中已经出售的2个比特币的税基按先后顺序分配至钱包1已有的2个比特币,当小明出售钱包1中的比特币时,则可以按此税基进行相应的计算。

对于此前使用交易所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纳税人而言,可能之前一直依赖交易所提供的1099-B进行税务申报。不论是否在2025年1月1日前进行安全港湾分配,由于大部分交易所默认跨钱包计算税基,不论是指定单位出售还是先进先出,您收到的1099表对于2025税务年度来说都可能是错误的。

如果懒得进行税基分配,在2025年1月1日前将同一币种所有的钱包合并为一个也可以达到类似的目的。纳税人具体如何为新规做准备,还是需要综合自身的情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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