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包含任何专业意见,不保证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假想小故事中人名地名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需税务意见请咨询会计师。
铜河税务冷知识
有一定美国报税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报税的税率和您的婚姻状况、抚养状况有关。
“If your spouse was a nonresident alien at any time during the tax year, and you haven’t chosen to treat your spouse as a resident alien, you are considered unmarried for head of household purposes. ”
通常来说,已婚分开报税是最差的一种报税身份。然而,当配偶中的一方被视作未婚并抚养他人时,如果符合其它条件,方可按照Head of Household(户主)的身份报税。这种报税身份跟已婚分开报税比起来要有很大的优势,甚至比单身还要好。例如:更低的税率、更高的抵扣额等。如何才能被视作未婚呢?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其中,如果被扶养人属于“Qualifying Child”,那么ta不能提供其自身一半的生存费用。如果属于“Qualifying Relative”,则年收入不得超过$4,400。
小王和他的父亲老王住在一起,二人都持有美国绿卡,小王25岁时考上了常青藤的硕士项目。虽然父亲支付了全部学费,但抱着减轻父亲经济压力的想法,小王课余时间在学校周边的酒吧打工,赚取了$5,000的生活费。 由于小王的收入过高,老王在报税时不再能按照户主身份进行申报,为了不把作为非美国税务居民的配偶的信息也进行披露,老王只好选择已婚分开报税。老王因此不仅受到更高税率的影响,许多抵扣项目也不再可以使用。总损失远大于小王挣的$5,000,把老王气的够呛,大骂小王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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